香港離婚及家事訴訟中心
為各項離婚及家事糾紛提供協助,以市民利益為中心考慮。

本中心的合作夥伴和顧問致力為市民尋求快捷及最佳的解決方案,自2000年起為市民快捷成功解決各項離婚或家事案件(如非婚生撫養權、出境許可證等),並成為市民尋求協助的優先選擇,本中心會先就每位客戶個別個情況提供免費分析。

離婚安排

一般而言,跟據香港婚姻訴訟條例結婚滿一年者,便可單方或雙方提出離婚申請。如結婚未滿一年者,則以”婚姻無效”的方法申請解除雙方法律上的關係。

服務範疇

本中心對於處理離婚案件及家事訴訟案有豐富的經驗,歡迎聯絡我們了解更多。

香港快速離婚

贍養費

贍養費

中港離婚

財產分配

子女撫養權

子女撫養權

非婚生撫養權

離婚流程

  • 呈請人須向家事法庭遞交「離婚呈請書」並支付法庭存檔費用HKD$686。
    如有子女撫養權安排、財產分配協議,則需準備相關文件連同「離婚呈請書」一併遞交家事法庭。

  • 離婚呈請書一經提交,離婚手續程序便已展開,提出呈請的一方為「呈請人」,而配偶為「答辯人」。
    提交呈請書後,呈請人必須以法庭認可方式,將一份經蓋印的副本及送達認收書給予答辯人。
    答辯人確認呈請書內容後,由答辯人簽署並填寫「文件送達認收書」再交回家事法庭便可。

    如單方申請,則可透過法庭認可的單方派送方式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便可。

  • 當呈請人就離婚呈請宣誓並支付法庭排期費用HKD$630後,司法常務官會核實並確定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,離婚申請案件將可排期聆訊。當審訊日期、地點及時間訂出後,相關資訊會透過書信通知訴訟各方出席(如有需要)。

  • 法庭將會頒布暫准離婚令 (類似臨時判令)解除離婚手續婚姻,雙方均毋須出席聆訊。如果你申請提出離婚呈請時,「答辯人」並沒有於指定時間內向法庭提交答辯書,該離婚手續呈請將被成為特別程序案處理。

  • 當法庭頒布暫准判令45日後,呈請人可將填妥的「申請將暫准離婚令轉為絕對離婚令」交回法庭,申請將離婚暫准離婚令轉為絕對離婚令。

    若司法常務官確認一切已符合法例規定時,便會向雙方發出一份絕對離婚令證明書,婚姻便正式解除。

立即免費諮詢

可以提供以下簡單資料,本中心顧問會就閣下個案提供一對一保密及免費的諮詢服務。

亦歡迎以電郵hongkongdivorce852@gmail.com
電話取得免費諮詢 +852 5932 6161

離婚常見問題

  • 離婚手續所需時間因案件而異,一般來說,在沒有複雜問題的情況下,約需4至6個月。若涉及財產分配、子女撫養等問題,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。

  • 可以的,根據香港法律,即使對方不同意,您仍可以單方申請離婚。但需向法庭提供充足理由,例如不合理行為、分居等,本中心可就閣下的情況提供免費諮詢並擬定合適的方案。

  • 在香港的法例保障下,夫妻需要結婚至少1年才能申請離婚。若未滿1年,則需滿足特定條件方可提出申請。

  • 財產分配及贍養費的計算取決於多個因素,例如雙方的收入、資產、婚姻期間貢獻等。法庭會根據具體情況和各方利益,做出公平的判決。閣下可聯絡本中心免費諮詢熱線,就閣下情況提供方向以保障雙方權益。

  • 本中心就個案報價後採取一次性收費直至個案完成,中途不會產生任何其他費用。(不包括法庭政府費用)

    法庭政府費用:
    家事法庭會在申請人首次遞交申請書時收取HKD$686行政費用,並在三至四個星期後宣誓時收取HKD$630排期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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